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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日报丨代驾司机错认客户车辆,与人争执致其受伤


(资料图片)

佛山三水区法院:系代驾司机个人行为,平台无须承担连带责任(副题)

人民法院报讯 代驾司机代驾时认错车,导致他人受伤,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依法判决代驾司机王某赔偿受伤车主邓女士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6万余元。

2020年12月25日凌晨2点,王某来到某酒吧门口代驾,由于认错车,打开了邓女士的汽车后备厢。邓女士上前制止并与王某发生争执,后被推倒在地导致腓骨骨折。邓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代驾平台服务部和王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

三水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受法律保护。王某开错邓女士车后备厢,其自身存在重大过失。邓女士发现后,制止王某的行为属于自力救济。双方争执过程中,王某致邓女士受伤,对事件发生负有全部责任。其次,根据王某与代驾平台服务部签订的代驾合作协议书及代驾服务平台相关规定,服务部仅为代驾司机提供了代驾服务信息并在代驾司机完成代驾单后抽取佣金,实质上提供的是一种类似信息中介的服务。代驾司机以其自有的交通工具接单,且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接单,并不受代驾平台服务部的支配、管理与指示,双方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邓女士主张代驾平台服务部对王某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应不予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邓女士的伤情、住院天数等就医情况,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吴静怡 毛丽婷)

标签: 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行为 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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