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聚焦 >

最高检: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现出四类趋势特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工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姚怡梦)今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综合履行检察职能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当前,网络空间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多发地,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涉及领域广手段更新快办案难度增大;新型网络销假违法犯罪方式迭代更新;网络侵犯音视频著作权案件类型多样;涉计算机软件类案件认定复杂,对办案能力要求高四类趋势特点。

伴随技术进步,新类型知识产权成果不断涌现。网络知识产权犯罪侵权对象逐步从传统实物领域向数字阅读、计算机软件、音视频等网络领域拓展,作案手段不断更新。例如,微信小程序是一种不需要下载安装即可使用的应用,有的案件中,被告人并未窃取权利人的计算机软件源代码,而是利用技术手段直接提取小程序代码,添加广告后发布获利。

此外,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有的犯罪分子借机销假敛财。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带货“即时性”“受众广”的特点,大肆销售假冒商品,不仅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侵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也给直播电商行业正常秩序带来冲击。这类案件中,“直播引流”“网络刷单”“真假混卖”成为新型作案方式,对于共同犯罪认定、主观故意判断、犯罪数额计算和证据审查提出了更高要求。 

数字网络技术使得大量音视频进入互联网,作品传播更加便捷迅速。从近年来检察办案情况看,有的被告人使用云服务器、网盘、移动端聚合App、社交软件等渠道传播侵权作品,有的通过视频解析、深度链接方式实施侵权行为,有的非法复制他人游戏软件搭建运营“私服”,有的将音乐作品写入U盘通过网络销售,涉及的被侵权作品包括热门档期电影电视剧以及网络游戏、音乐、培训课程等多种类型。

涉计算机软件类案件认定复杂,对办案能力要求高。有的被告人并未直接窃取软件源代码,而是通过从权利人销售的芯片中提取二进制代码,用以制造销售侵权芯片,此时需要创新认定软件实质性相似的方式。

对此,检察机关将持续密切关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建设,总结分析新型作案方式手段,加强与行政机关、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强化对下指导和以案释法,持续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惩治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提升权利人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升网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

标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