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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快播:仿冒论文期刊牟取暴利:此案还应有“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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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仿冒论文期刊牟取暴利:此案还应有“后半篇文章”

近日,在北京顺义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中,一对姐弟召集代理人员,仿冒正规学术期刊进行征稿,并私自印刷假冒刊物,开展不法行为,仅用四年时间,便代发论文十余万篇,牟利1800万余元。(2月12日《北京日报》)

据媒体报道,为了造成以假乱真的“真相”,这对姐弟可谓用心良苦。收稿、排版、印刷、传网、邮寄……客户关心的环节一样不落,还提供“单位不认可免费换刊”售后服务。就是这么简单的造假手法,4年竟然能骗到1800多万元的纯利,属实令人目瞪口呆。据其交代,代发论文一开始为200到1000元每篇,后来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代理,扩展客源后,基本上就是100元到200元每篇。

按理说,虽然此二人在认认真真作假,从流程上看也没什么明显漏洞,但书本毕竟是自行印刷的,质量效果肯定与正版不可同日而语,且网站也是克隆假冒的,稍加仔细检查也必有异常,可为何就是这样一本彻头彻尾的期刊仿冒品,竟然招摇过市呢?

笔者以为,背后主因还是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根源还是在于人才评价体系中“唯论文”的倾向,还未能得到彻底的扭转,对于人才的评价标准过于单一。再者,论文若想发表在正规期刊或核心刊物,不仅耗时长,要求也高,很大程度就导致不少急于求成的人另寻“贾编辑”编辑的期刊目标,这便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另外,不可否认,一些正规期刊标准不一、动辄收几百几千的版面费,以及审核费、加急费等等,某种程度为为此种论文市场乱象“推波助澜”,让不少人难以辨别期刊真伪,进而频频中招入坑。

如何破解论文市场整治之难题?值得欣喜的是,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已经指出,要防止“以刊评文”“以刊代评”“以人评文”,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去年12月,人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相关政策背景下,不少机构也是纷纷作出了响应。

但通过这起非法期刊经营案来看,虽然此事已作了结,可也需清醒地认识到,诚然,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更重要,然而破除评职称唯论文倾向,推动社会观念变革,还需久久为功、动真刀持续发力。

以此为例,一方面,鉴于每一本被炮制出的假期刊背后,都是一连串弄虚作假、破坏公平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对于拔萝卜带出的泥,不可视而不见。这些假论文究竟是流向了哪些领域,哪些单位,有哪些被识别和查处了,有哪些掩人耳目,滥竽充数了?这些假论文究竟为造假者谋取到了哪些利益?凡此种种,都应有后半篇文章,进行必要的调查并让舞弊造假、学术不端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另一方面,针对时不时冒出的“黑期刊”“黑论文中介”,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打击力度,提升监管水平,提高违法成本,对任何形式的造假行为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坚决实行“零容忍”。同时,对于那些购买假论文骗取利益的人,也应多措并举,严查到底,严肃追责,彻底断了其靠假期刊、假论文蒙混过关的念想,回归学术研究的初心,创造真正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季萌)

标签: 牟取暴利 评价标准 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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