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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快报!“不看手机”的规范类条例,更需要合力实施


【资料图】

原标题:“不看手机”的规范类条例,更需要合力实施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这也意味着该条例生效后,在宁波过马路玩手机将属于违法行为。

看手机诚然属于个人生活,但放在过马路这一公共场景下,行人看手机就变成了公共隐患,易造成安全事故;数据显示,至2022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10.67亿。因不分场合、随时随地看手机而酿下的悲剧屡见不鲜;同时在公共交通中,行人、车辆、非机动车均是主体。但针对“看手机”这一行为,目前的法律条例主要对机动车驾驶过程中的手机使用较为严格,行人、非机动车驾驶者的看手机问题则缺乏相关规定。宁波市此举既是在公共交通中进行合理监管,同时也兼顾了提高行人规范意识和填补相关法规空白。

其实在制止行人边过马路边看手机这件事上,宁波并非首创。2019年,温州市就已经实施相关条例禁止行人过马路看手机。目前,在我国河南、杭州等地也有立法禁止类似行为。根据惩罚力度而言,上述城市出台相关条例的目的倾向于规范行人而非惩罚。根据官网陈述来看,宁波市的这一法规属于规范性条例,尚未明确具体的惩罚力度,实施过程中并不能通过惩罚手段实现效果,而是需要社会公众合力支持自觉遵守。

相较于对条例本身的讨论,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城市规范性条例如何得到良好的实施。仅仅凭借当地政府的努力肯定是不够的,而对于“过马路不看手机”这一条例的实施,必然需要精细化管理和居民自主意识相结合。作为“六连冠”的全国文明城市,宁波不妨先试先行。可以通过在法规落地时向居民普及相关意识、联合居委会村委会共同治理等等举措,探索出一条便民化治理和公共治理的道路。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规模的扩大,城市治理已经由早年的大刀阔斧转变为了润物细无声。居民注重生活感受,城市也力求精细化、便民化治理。宁波此次新增的规范性条例以及各个城市越来越细化的跟“人”相关的法规就是证明。在此背景下,政府需要在颁布规范性条例的通过种种方式增加居民参与度,构建完善的信息渠道来收集居民对相关法规的意见,让渡部分权力开展公共治理。如此才能实现良法善治,让城市规范类法规持续性发展。(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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