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的导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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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的导向意义
8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当天上午,一名行人在位于湖里区仙岳路路口过斑马线时浏览手机,厦门交警开出了首张“行人在斑马线玩手机影响交通安全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8月2日《新快报》)
斑马线是城市交通的“生命线”,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近年来,随着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力度的加大,许多机动车驾驶员都养成了斑马线前主动让行的习惯。不过,不少行人过斑马线的规则意识还比较模糊。尤其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对手机形成依赖感的人们一边低头“刷手机”,一边过斑马线的现象屡见不鲜。
“过斑马线刷手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会影响机动车通行效率。有数据显示,低头看手机时,平均视野只有正常走路的5%,在视觉上只能对附近3米至5米内的障碍物做出判断,平均步行速度也减慢16%至33%。相关调查也表明,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几率比正常情况下高出4倍,20%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斑马线上。
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是对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益补充,有助于规范行人的出行行为,提高安全意识。今后,一边低头“刷手机”,一边过斑马线,不再只是个人的坏习惯,而是上升为违法行为,势必引起广大公众的重视和注意。规定实施首日,厦门交警即开出首张罚单,无异于一堂生动的以案普法课,可以起到有力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过斑马线规定的比较具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相比之下,对于行人过斑马线的规定比较笼统,仅仅提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这就在客观上导致一些公众对于快速、安全通过斑马线的重要性不以为然,甚至先入为主地产生“反正机动车会给我让行”的意识,从而在过斑马线时慢慢悠悠,该刷视频刷视频,该发信息发信息。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需要的不仅仅是“车让人”,而应合理分配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等路权,让各方交通参与者互相理解,共同推动。今年初厦门市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开展斑马线交通安全立法的议案”。8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针对斑马线上较为突出的“刷手机”等不文明行为,《规定》明确,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在斑马线内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违反这一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立法禁止“过斑马线刷手机”,也是以法治手段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生动写照。不只是厦门,近年来杭州、大连等地纷纷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对“行车抛物”“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与处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纠正不文明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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