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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布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柳姗姗彭冰)吉林省本轮疫情暴发以来,全省法院依法从严惩治涉疫刑事犯罪,高效化解涉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依法支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4月20日,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教育作用,吉林省高院向社会公布了4起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3月19日,被告人那某未佩戴口罩进入洮南市团结广场,在防疫人员依规定劝说其佩戴口罩过程中,不听劝阻,殴打防疫人员,造成一名防疫人员因伤住院治疗。到案后,那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该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那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3月7日,被告人于某某为达到博眼球、涨粉丝的目的,在快手APP上发布两条编造的虚假涉疫短视频,谎称磐石市有一例确诊病例并已被拉走隔离。经磐石市公安局向有关部门核查后,全市范围内并未有疫情发生。该虚假短视频在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内被网友浏览量超过6.2万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到案后,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该市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

标签: 新冠肺炎疫情 典型案例 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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