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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宿迁110家企业阶段性缓缴工资保证金


【资料图】

新华日报讯 (记者 史伟)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稳岗力度,近日,宿迁出台《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操作办法》,明确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目前,已筛选110余家符合条件企业,缓缴金额达9000余万元。

根据操作办法,缓缴范围包括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涉及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民航及农业、电力、能源、自然资源、信息产业及基础设施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领域。操作办法还规定,凡是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签订施工合同或者取得施工许可证,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律执行缓缴政策。但按照《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当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的施工单位不享受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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