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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就地过年加班工资和调休该怎么计算?

过年你还回家吗?这成了近期很多人的见面问候语。今年,许多异地职工选择了留在当地过年,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不过,就地过年,有几个问题大家都十分关心:比如,加班工资能否到位?休息时间能否保障?春节福利能否跟上?

在上海工作的佳佳纠结再三,最后还是退掉了年前回东北老家的飞机票。今年没有了返乡的计划,公司为她在节假日里安排了一定的工作,这让她有了疑惑:“春节期间,加班工资和调休该怎么计算?”

这段时间,邹秀丽律师接到了不少关于加班费、调休等咨询。我们来听听她是怎么解答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休息日加班则应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以北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320元计算,折算到21.75天的上班时间,每个工作日的日薪为106.67元,那么正月初一至初三的工资应为每日320.01元,除夕、初四至初六则为每日213.34元。

需要强调的是,过节福利不能冲抵加班工资,加班费不能因为提倡就地过年而“就地蒸发”。

除了合法权益的保障,当前多地还出台了具体的补贴政策,用“薪”留人。其中,浙江宁波,安徽合肥、芜湖等地公布了直接向外来务工职员发放“现金红包”的行动。“此心安处是吾乡”,希望每一个身在异乡的人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过个好年。

标签: 就地过年 补贴政策 就地过年补贴政策 过节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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