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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应严格执法

原标题: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应严格执法

日前,辽宁证监局对当地一家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现场检查作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实践需要而实施的具体执法操作,应突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

所谓证监部门现场检查,是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合规性等情况进行实地验证核实的监管执法行为。今年1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明确了各派出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资本市场的“动力源”,对其严格监管有利于确保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可以说,各地证监局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是推进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形成层次分明、合理有效、协调规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的重要一环。除了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情况实行例行性的、独立客观的全面检查,还要针对上市企业存在的难点和易发风险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门检查。

一方面,现场检查要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是因为,一旦上市公司出现无法按期披露信息,或业绩注水、关联方交易不详甚至信披造假等情况,就会给投资者决策带来方向性误导,滋生更多违法违规行为,进而破坏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遏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应当成为各地证监局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内容。

另一方面,也要着重关注上市公司治理的合规性。没有好的上市公司治理,就没有好的资本市场,一股独大、人员混杂、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现象,不仅反映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也体现出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因此,各地证监局应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合规性进行严格监管执法,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可信度,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履责的能力,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重拳打击严重违反治理底线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现代化,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成为资本市场永恒的主题。

风险防范须臾不可放松。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唯有突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的严格执法,让“零容忍”震慑更加彰显,才能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好资本市场秩序,持续优化市场生态。(温济聪)

标签: 资本市场 实体经济 零容忍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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