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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网络暴力 完善立法是前提

原标题:反网络暴力 完善立法是前提

堂吉伟德

据2月8日《法治日报》报道,不久前,河北邢台17岁男孩刘某州因网暴而选择轻生受到关注。针对互联网时代一些“键盘侠”利用网络评论颠倒黑白、制造话题的现象,业内人士建议出台专门的反网络暴力法。

现实中,刘某州并非第一个网暴受害者。“键盘侠”不分青红皂白的质疑、诽谤、恶意侮辱、谩骂和歪曲事实,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内心创伤。遗憾的是,尽管有“德阳女医生因网络暴力自杀案宣判,三名被告人均以侮辱罪被判刑”这样的成功案例,但绝大多数网暴者并未得到应有惩罚,绝大多数网络暴力都不了了之。

虽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受网络虚拟性、匿名性等因素影响,网络暴力的调查取证往往有很大难度,若不能启动相应追溯机制,包括受害人亲属提出民事主张等,施暴者往往会轻易逃过处罚,这也让一些施暴者的网络暴力行为更加无所顾忌。

困境的源头,是法律不健全、不精准导致的依法治理难。一方面,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网络用户要为其侵权行为负民事法律责任,但网暴现象举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无疑是现实中追责的拦路虎;另一方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暴力行为,捏造事实对他人名誉权进行诽谤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网络暴力的刑法规制上,还存在所覆盖的网络暴力行为不全面、入罪标准不合理、规定不明确等问题,司法实践中入刑量罪的准入门槛极高。

当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相关规定散见于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范中。将分散而零星的法条进行归并,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设计新的法律条款,使立法实现专门化、系统化,是现实的需要,也是群众的呼声。有了更健全、完善的法律基础,才能明确网络暴力的类型、判断标准,明确反网络暴力的职责主体、权力的行使程序和适用范围等,进而实现民事责任、治安处罚及刑事责任的区分和衔接。

有法可依是依法治理的先决条件,面对网络暴力的凶猛态势,相关立法工作、相关部门应积极回应、有所作为。

标签: 网络 网络暴力 完善 立法 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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