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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奥运健儿商标当制止

原标题:恶意抢注奥运健儿商标当制止

2月8日,中国选手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决赛中夺得冠军,受到极大关注。随后有网友发现,与全红婵的名字被抢注如出一辙,“谷爱凌”三个字早在2019年6月10日就被注册成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最常见的类型有蹭热点型、抢资源型、傍名牌型。恶意抢注知名运动员和奥运健儿属于典型的“蹭热点”“傍名牌”,不仅可能侵犯当事人的权益,也是对公序良俗的挑战。

对于恶意抢注奥运健儿商标的行为,不能止于快速驳回、宣告无效,还须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去年10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授权将奥运冠军等较高知名度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进行恶意抢注,进而损害其姓名权及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在赛场上,奥运健儿用自己的实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在赛场外,有关方面也要打赢商标抢注“侵权战”。只有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重拳出击,才能让恶意抢注行为越来越少。(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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