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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票“网购”民意,“数字形式主义”要不得

原标题:刷票“网购”民意,“数字形式主义”要不得

日前媒体披露,西部一些地方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基层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在压力层层传导之下,新的形式主义从中滋生,“公款刷票”等乱象频发,甚至出现了“户籍人口两三万人的乡镇竟投出7万票”的荒谬现象。

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投票评选活动的阵地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在网络投票成为相关部门考核评比新渠道的背景下,“买票”“刷票”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的“潜规则”。“网购”来的民意失真失实,是典型的“数字形式主义”,会导致相关工作“变味”,背离初衷,给基层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带来严重困扰,并透支地方政府公信力。

“公款刷票”行为折射出相关部门与基层机构盲目以“数字”论英雄的畸形政绩观。相关部门通过网络投票来了解群众对相关工作的满意度,本不失为一种创新,但不考虑实际情况仅靠网络投票来考核排名容易让“好经念歪”。

“公款刷票”是典型的弄虚作假、面子工程,有百害而无一利。基层财力本就不宽裕,一些乡镇保运转都有压力。用有限的财力做虚功,甚至挤占民生经费,变相削弱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这样的“网络投票”,不仅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反而拉开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畸形网络评比的背后是基层干部不堪其扰的无奈。为了在“网络投票”中胜出,一些参评单位利用组织优势将网络投票作为硬性任务“分包”给基层单位和干部。基层干部明知是形式主义,受限于考评等压力,也只能疲于奔命、向形式主义低头。

困在“网络投票”里的基层干部,为发动群众投票逐户走访,动员大家去下载指定App并投票,耗费大量时间及精力以“增加票数”完成任务。此长彼消,为了应付形式主义,基层干部真正为民办实事的时间和精力也被挤压。

破解之道,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多元考核机制,选取更加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从多维度综合评定相关部门或基层机构的工作成效,并对一些评比项目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管,做好规范和引导,善用抽查、暗访、事后跟踪回访等措施,多下基层、多倾听真实的民意。

同时,基层单位应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对“买票”“刷票”的恶性竞争说不,避免本应改善民生的宝贵财政资金拿去给领导的“面子”贴金。

另外,要加大监督力度,对形式主义问题坚决亮剑,严肃查处“买票”“刷票”等乱象,让弄虚作假的“贪功者”付出代价,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覃星星、雷嘉兴)

标签: 基层机构 相关部门 公款刷票 形式主义 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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