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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也可以成为鼓励生育的“杠杆”

原标题:医保也可以成为鼓励生育的“杠杆”

木须虫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月21日,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对6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涉及人群广、诊疗必需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将纳入北京市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新政将于3月26日起正式实施。

受环境、工作、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人类不孕不育的比例逐年升高。据国家药监局官网2020年底发布的解说视频显示,预计未来3年,中国的不孕率将从16.9%上升到18.2%。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群体需要借助辅助生殖技术,来实现家庭生育的意愿。

一直以来,不孕不育症及辅助生殖技术,不属于疾病治疗的范畴,国家并无明文规定对此实施补助,相关人群需要自费治疗,面临着不小的经济负担。在治疗之外,如果需借助辅助生殖技术完成生育,个体差异之下,不少人还需多次才能最终孕育成功,其中所涉项目多,收费标准也较高。这也成了影响人口生育意愿、生育权利不能得到较好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此番将主要且必需的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可以说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这对于鼓励人口生育乃至保障相关群体的生育权利,有积极意义。

当然,鼓励生育并非鼓励辅助生殖技术与关联服务的滥用,这项工作既要兼顾技术的伦理,也要兼顾纳入医保报销负担的合理性和权利保障的公平性。此次北京纳入医保的,仅是涉及人群广且诊疗必需的16项辅助生育技术项目,有度有节,考虑到了费用可控、医保基金可承受。

此外,将辅助生育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核心还是减轻相关人群的经济负担,增强技术服务的可靠性。纳入医保报销需要与实际服务收费控费一体联动,真正实现让利于患者。此次北京市将部分辅助生育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的同时,还对涉辅助生育技术服务的53个项目进行了统一定价,这么做正是为了防止因相关项目价格存在弹性而削减医保为患者减负的成色。

鼓励生育,医保也可以成为一个好杠杆。类似举措不仅有序推进了医保报销的扩面,更大程度提升了保障成色,而且体现了对特殊家庭生育的制度关怀。希望个别地方的探路,能够为今后更多地方推出类似举措,积累经验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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