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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仍遭贩卖,监管颜面何存?

原标题:“人脸”仍遭贩卖,监管颜面何存?

近日,媒体走访了解,发现市面上依然有不少使用人脸抓拍的情况,尤其在房地产业,使用人脸抓拍的情况依然十分普遍,更有知情人称,95%售楼部都在使用。据了解,人脸抓拍主要用于房地产客户成交的风控判断。这样自私自利、罔顾客户权益的行为成了行业“公开的秘密”,暴露出采集人脸信息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行为仍很普遍,没能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被广泛应用,国内进入了“刷脸时代”。通过人脸识别,能够进行快速身份识别,准确率高、又节省时间。人脸识别技术能让社会变得更安全,也能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便捷,但前提是人脸识别技术得到善用。

人脸识别要采集面部特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这些个人敏感信息一旦遭到泄露,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人脸”抓拍、贩卖屡禁不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就难得到有力保障。而现实中,人脸识别技术却有遭到滥用之忧。

一些极端案例中,住酒店刷脸才能登记,上公厕用厕纸也得刷脸才能取……一些经营者以方便消费者的名义强制消费者录取指纹或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此举屡屡引发舆论热议,还有消费者为此将经营者告上了法庭。

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范围,划清了应用边界,让人脸识别的应用以“必要”为限。但一些企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服务者,仍然热衷于买卖及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门店人脸系统”。

“人脸”仍频遭抓拍、贩卖,打了相关责任方的脸。人脸识别技术不能遭到滥用,公民个人信息也不能被买卖。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网络交易等平台也要尽好管理责任,对兜售“人脸识别摄像头”“门店人脸系统”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要予以相应惩治。相关法律法规俱在,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方要守土有责,堵住侵犯与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缺口,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墙。(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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