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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竞争法案》是竞争法还是“霸权法”?

原标题:《美国竞争法案》是竞争法还是“霸权法”?

3月28日,美国参议院以68票赞成、28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参议院版本的《美国竞争法案》。据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查克·舒默称,该法案旨在强化美国在半导体和关键技术产品等方面的本土生产能力,并推动制造业从海外回归,如果最终出台将成为“第117届国会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自拜登入主白宫以来,美国战略界继续深化对华战略竞争,并在多个领域对中国施压。其中,前沿科技领域仍是重心,并进行战略部署,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这种部署是以获得对华在新技术领域的优势为目标。在执政之初,拜登便签署行政命令,加强“购买美国货”条款,并投入3000亿美元设立创新基金,作为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等部门以及高校的研发投入,并创立新的突破性技术研发计划,支持新一代通信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而当前《美国竞争法案》在参众两院的快速推进,则是拜登政府在该领域的另一重大举措。

相较于特朗普政府,拜登政府更注重以立法规范、管理对华战略竞争各领域的活动。而当前美国国内围绕对华战略竞争的相关立法活动显示,白宫与国会山对推动对华战略竞争持相同立场。《美国竞争法案》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得以酝酿和推进。2021年5月12日,美国参议院商务委员会投票通过了由查克·舒默和印第安纳州共和党参议员托德·杨提出的《无尽边疆法案》。该法案授权在未来五年内,投入1100亿美元用于基础和先进技术研究,推动人工智能、半导体、量子计算、高级通信、生物技术和高级能源等基础和高级研究。一个月后,该法案以《美国创新与竞争法案》的新名称在参议院获得通过。

然而,该法案在被提交至众议院后始终处于停摆状态。2022年1月,众议院提出了该院版本的法案,即《美国竞争法案》。相比参议院版本,该版本法案内容由2000多页增至3000多页,内容更细化。2月,该法案在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和民主党人的大力推动下,最终以222票赞成,210票反对,沿政党路线划分得以艰难通过。而此次参议院投票对该法案予以表决认同,标志着这部当代美国最为全面和复杂的竞争性法案迈入出台前最终“冲刺阶段”。

纵观美国科技竞争政策发展历史,“自强”和“打压”始终是其两种核心路径。在二战结束之初,时任总统罗斯福曾要求担任美国科技顾问的万尼瓦尔·布什寻找美国在战略维系科技研发领域优势及竞争力方略。后者提交名为《科学:无尽边疆》的研究报告作为回应,奠定了此后美国对苏联科技竞争战略的基础。时至今日,《美国竞争法案》意味着美国政府再度将科技竞争提上战略日程。而该法案之所以长期处于“悬挂”状态,原因并非在于民主党和共和党议员难以就“美国如何提升自身科研动能”达成一致,而是对拨款方式、竞争内容以及“对华强硬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从这个意义上讲,相比旨在通过强化自身科研能力的“自强”逻辑,当前美国国会将大部分精力置于对中国的“压制”上,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冷战色彩。

从内容上看,《美国竞争法案》超越了其最初版本聚焦科技竞争的核心,而是泛化为一部在所有领域开展对华竞争的“压制指南”,其内容无不触及中美双边关系中最为脆弱和敏感的议题。可见,尽管近年来遭遇政治极化的掣肘,但美国国会仍不遗余力地将美国霸权投射至中美关系中的每个角落。如果该法案最终通过,将为本就处于历史低谷的双边关系增加更多不确定性,而拜登政府所承诺的在多个议题上开展中美合作更将无从谈起。正因如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记者会上强调,该法案“充斥着冷战零和思维,与中美两国各界希望加强交流合作的普遍愿望背道而驰”。(杨楠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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