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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当“网红”,“直播打赏”如何破?

原标题:公职人员当“网红”,“直播打赏”如何破?

4月8日,“反诈警官老陈”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宣布辞去公职,未来将以反诈主播的身份亮相,继续公益事业。“反诈老陈”真名陈国平,是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分局民警,去年9月以来,用直播平台连线网红主播形式宣传反诈知识,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走红网络。(4月8日 东方网)

陈国平表示,因为“募捐事件”等使他遭受诸多非议和质疑,许多网友说他“眼睛里没有了光”。他坦言,这段时间感到特别困惑和纠结,“不想给单位带来麻烦”,作出辞去警察职务决定“特别艰难”,要放弃“以前的鲜花和掌声”。

据报道,3月27日,陈国平以个人小号“老陈生活号”进行公益直播时,收到粉丝100万元巨额打赏。尽管他当晚就宣布,“直播的所有收入(包含个人部分和平台部分)将用于公益用途,流程完成后将向大家公示。”但关于“公职人员直播开打赏”的质疑,并未随着他晒出捐款证书而停息,反而越演越烈。

做警察10多年,反诈宣传走红网络只有半年,由于一场直播接受巨额打赏造成负面影响而选择辞职,如此跌宕起伏,想必出乎陈国平意料。应该说,陈国平收到100万元打赏时,即宣布将之全部捐给公益事业,实乃明智之举。否则,以其人民警察身份,百口莫辩。

公职人员进行网络直播已然成时尚,他们或开展普法宣传,或为区域经济发展代言,或为农户带货,有的因此吸引大批粉丝,可以媲美“网红”主播。值得注意的是,公职人员网络直播接受打赏,并非个案。一年多前,新疆昭苏县副县长贺娇龙直播打赏收入超过100万元,最终,也选择全部捐出用于公益事业。

虽然陈国平、贺娇龙对直播打赏都做了较周全的安排,但综合分析,笔者认为,公职人员网络直播时不宜接受粉丝打赏。首先,公职人员不管用什么账号直播,都与其职务身份撇不清关系,不管粉丝打赏是否自愿、出于何种目的,直播打赏都不应属个人收入,任何公职人员个人都没有支配权。

其次,公职人员即使将打赏悉数捐给公益机构,也难以打消公众合理质疑。如:最终金额多少、去向是否合理、有无专业机构指导、账目是否清楚、过程是否公开透明、能否经得起审计监督等,诸多问号有待“拉直”,且任何一个流转环节处理不当,都会影响当事人声誉,损害政府形象。

网络直播给各级政府提供了展示形象、宣传政策的全新方式。但是,公职人员直播不能混同于普通网民直播,必须聚焦主题、维护政府形象,而接受粉丝打赏,蕴含复杂风险。对此,有关部门不得不察,有必要与时俱进,出台清晰政策指引,禁止公职人员网络直播接受粉丝打赏,不管其使用什么账号,直播时都不宜开放打赏功能。(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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