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姓权”之争,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在哪里
原标题:“冠姓权”之争,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在哪里
孩子的姓该由谁决定?近日,重庆一则12岁学生为姓名权起诉父亲的案件引热议。
2011年10月,男孩的父母离婚后,约定由母亲抚养,随后男孩姓名变更为“郑某文”。离婚7年后,其父亲将男孩姓名变更回“向某杉”。这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产生困扰。已经12岁的男孩及其母亲,与父亲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男孩父亲配合男孩将户籍登记姓名变更回“郑某文”。(4月19日 《潇湘晨报》)
当这个孩子与生父对簿公堂,他所期盼的不多——就是孩子自己的最大利益原则被正视、被理解、被践行。
孩子的最大利益原则是什么?即孩子的诉求能得到及时反馈并成为决策考量;孩子的成长能得到理性适当的保护;有关孩子的决策,以有利于孩子本身为第一考量。而回到新闻本身,“冠姓权”而不是“抚养权”被多次争夺,在现代社会就已经颇具讽刺意味,而这种非理性改姓,已经使孩子的生活、学习、情感和人格健全受到严重影响——来自朋友“你怎么又改姓了”的提问、来自老师点到时被念到的熟悉的陌生人时的错愕、来自学科竞赛时姓名对不上时的烦恼与困惑、来自“我的姓到底属于我还是属于父母竞争”的自问时的迷茫。
而从始至终,孩子他自己的意见、看法、选择在哪里?
这位小朋友的反抗,打捞起我成长记忆中一个片段——小学时的一个同学也自幼遭遇了父母的离异,监护权归母亲但随父姓,实则由外婆照养,他性格偏激敏感又内向,有一天他略显反常地告诉班上每一个同学,“我改姓了,跟外婆姓”,在那之后他如变了一个人一样,变得开朗活泼,成绩也突飞猛进。
我自然知道他的前后变化的原因不能与改姓划等号,但正是他的诉求被看见、被理解、被鼓励,家人们愿意打破常规来维护这个孩子的最大利益,他的人生被点亮了一盏灯。
所谓的“冠姓权”之争,随着社会文化的进步、文化观念的迭代会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随母姓的孩子便是明证。但这次“卫姓之战”背后反映出来的命题——父母、社会应该怎么样对待处理孩子的问题,仍会长久考验着我们。扪心自问一下,一句“都是为了他好”背后夹杂了多少私心与霸权,真正的为了他好,就鼓励他说出他的声音,考虑他的声音,尊重他的声音。(陈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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