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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视点!“办生育津贴不需结婚证”,本该如此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标题:“办生育津贴不需结婚证”,本该如此

国家卫生健康委8月17日举行的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一些地方发放生育津贴要求提供结婚证等材料。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未婚已育女性办理生育津贴,不需要提供结婚证等材料。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可见,这是已生育女性的基础福利,从前后条件来看,它和“结婚证”无关。一些地方发放生育津贴要求提供结婚证等材料,属于违规操作。

当然也有舆论担心,这是否会产生鼓励未婚生育的效应。且不说有限的生育津贴,对生育意愿能起到多大的决定性作用;至少公共政策的逻辑,首要的是考虑权利,而非一串联想之后的所谓“认知习惯”“道德意蕴”。未婚生育、离婚后生育的情况千差万别,没有理由以一种道德寄托剥夺她们的基本权利。面对复杂的个人情由,公共政策最合适的姿态,就是不偏不倚、一视同仁。(熊禹)

标签: 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 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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