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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热点:别让“假冒绿色产品”游离于监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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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别让“假冒绿色产品”游离于监管之外

近期,上海市公安成功侦破全国首例假冒国家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系列案,查获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30余万只,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

为何有人假冒“绿色食品”?以草莓为例,原本每斤30元的草莓贴上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后,售价可飙升至每斤50元。

假冒“绿色产品”打着“品质优良无公害”的名头,实则是商家自行生产或低价收购的普通农产品,如此“挂着羊头卖狗肉”,既欺骗消费者也损害商家名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品质和需求也在不断升级。在大众趋于追求健康生活的环境下,品质更好的绿色产品自然受到了消费者的关注和青睐。然而,部分商家受利益驱使以次充好,将自行生产或低价收购的普通农产品贴上自制的标志后伪装成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并以此提高价格对外销售。根据相关法律,农产品生产企业经国家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检测审核并取得授权后,可在其生产的农产品外包装使用“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毋庸置疑,商家私自印制“绿色食品”证明商标不仅是失信经营,更属违法违规行为。

不难发现,商家以次充好的行为归根于牟取利益的动机。经商逐利可以理解,但通过压榨消费者的权益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不能容忍。商人以利为先是本性,但诚信经商、依法经营更是商人应当遵循的底线和原则。商家一方面想追求商品的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又想规避必要提升产品品质的生产成本。事实上,通过假冒“绿色食品”证明牟取不法利益不仅欺瞒大众,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长此以往,假冒商品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和购买热情,使“绿色食品”领域陷入信誉危机,更使得劣币驱逐良币,扰乱正常经营的绿色食品市场秩序。

但这样滥竽充数、以次充好的行为并不仅仅存在绿色食品领域,包括有机食品、保健产品等在内的市场也存在类似现象。以有机食品为例,有机食品的生产过程需要严格按照其标准规定且经过机构认证。但当商家以普通产品伪装成有机食品时,证明商标伪装性强,消费者实在是难辨真假。

由此可见,此类假冒伪劣的绿色产品应当立即得到监管部门的审查和处置,以全国首例假冒“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系列案的告破为开端,大范围抽查此类食品的用标行为以及质量,让更少的“假冒绿色产品”流向市场。(何晓琴)

标签: 绿色食品 绿色产品 有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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