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实时:公摊面积不能成为消费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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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摊面积不能成为消费黑洞
山东省青岛市市民李黎(化名)原本应该在去年开开心心收房,却被公摊面积带来的问题困住了。维权一年多来,她始终想不通:“怎么一公摊,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摊出去了呢?”李黎的困惑在很多购房者心中都存在。
外墙一半计入套内,购房者被“公摊”“公摊系数”等术语绕晕;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百姓花费一大笔积蓄购买的房子,收房时却发现严重缩水,这让很多购房人产生“吃大亏”“被套路”的感觉。不仅如此,这种不公平、被欺骗之感还会长期伴随业主,因为公摊面积被包含在总面积内,意味着后续的物业费、供暖费等都要为公摊面积买单。
实际上,早在1995年12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就有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且规定对于公摊面积大小没有比例限制。房屋公摊面积的大小,一般与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多少有关。
客户买房子,最看重经济实惠,自然希望自己买的房子大点,公摊小点,但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公摊面积越小越好,公摊面积太小,可能意味着狭窄的电梯间、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影响居住的质量与舒适度。
综合看来,公摊面积客观存在,有其合理之处,然而,现在最大的矛盾是把公摊面积算入总计价面积售卖,但存在缺乏法规依据与制度约束、认定不合理、不公开、不规范,形成了一种不透明的消费,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到损害,致使交易双方纠纷频发。
相关部门应当正视关于公摊面积的民众呼声,及时出台公摊比例的指导意见,完善相关测绘规范,要求测绘单位提高测绘成果质量,畅通错误追究机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中将分摊原则、分摊部位等向购房人进行明示,明确约定分摊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让民众明白消费,放心购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探索多元治理体系,逐步理顺公摊部分的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最大程度上保护百姓权益。(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