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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快讯!降低诉讼费,鼓励更多人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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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降低诉讼费,鼓励更多人依法维权

降低诉讼费鼓励更多人拿起法律武器打官司维权 “您的诉讼标的额是6600元,可以直接适用小额诉讼,诉讼费10元。”9月1日一早,在北京西城法院立案大厅,立案法官郑炳汝向前来提起诉讼的黄先生说明情况后,黄先生表示希望直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提交了起诉材料。这是北京市首例诉讼受理费减免案件。 降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标准,是北京市新推出的一项改革措施。自9月1日起,全市法院受理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按件收取诉讼费,每件收费10元;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收费标准降为0元。(9月1日新京报) 

打官司要钱,如果不是标的额很大的话,老百姓面对钱财等“小问题”纠纷,大多不情愿把解决问题诉诸于官司,尤其是一些标的额较小的官司,即使赢了官司,却因要支付一笔诉讼费,挽回的损失减去诉讼费用,往往所剩无几,如果加上一些诉讼以外的开销,甚至是赢了官司赔了钱,这更加让老百姓避而远之。所以,许多时候,碰上权益受侵害,虽然大家也想讨个公道,出口恶气,但是考虑到法律程序繁琐,尤其是打官司还要花钱,许多人就打了退堂鼓。

但是,不起诉不仅是放弃自身的权利,也是放弃了法律的保护。一方面会让自己受到侵害损害得不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护,并为此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则是让施与侵害伤害一方逍遥法外,等同于助桀为虐。换而言之,不打官司,这也是在削弱了依法维权的法律思想意识,不利于自己,也不利于社会法治建设。 

诉讼费用是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收取诉讼费用,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按规缴纳诉讼费是一种法律义务。但如果高额的诉讼费用成了百姓维权的“高门槛”,就需要作出合理的调整。这考验各地法院的变通、改革能力,也事关本地法治气氛培育,以及营商环境建设等等。

像北京这样的做法,既确保了合法依规收取诉讼费,又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仅有利于民众加强个人利益权益保护,还助推依法行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对于营商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也具有积极作用。值得各地借鉴。 (黄跃成)

标签: 诉讼费用 诉讼程序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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