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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速讯:牺牲一方幸福,不可能成就佳话


【资料图】

原标题:牺牲一方幸福,不可能成就佳话

因一场车祸,丈夫成了植物人,几年后,妻子决定起诉离婚。近日,江苏南通如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法院支持了妻子的诉求。

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白头偕老,不离不弃是理想的夫妻关系,被传为佳话。但如果据此认为妻子不应该与丈夫离婚,法院不应该允许离婚,对妻子而言又不公平。

这种左右为难的无奈、长期陪伴照料的艰难和积累起来的痛苦也只有当事人能体会,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没吃过这样的苦,没体会过这样的艰难,是很难作出准确判断的。

我们希望看到一段段佳话,但也得尊重个人的权利,尊重他们的选择。如果成就一段佳话需要另一个人牺牲自己,那这样的牺牲就不是可以轻描淡写的。不在乎个体的感受,不考虑现实的困难,不能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体会别人的不幸,搞道德绑架同样也是不道德的。

在本案中,法院经审理以后查明,丈夫因交通事故致重伤,现一直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夫妻之间无法交流,夫妻生活名存实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可以说维系婚姻关系的基础已经不存在了。妻子主动表示,愿意每月给付丈夫扶助费,并同意儿子由其爷爷奶奶照顾,自己承担儿子的全部抚养费。从情和法的角度来说,妻子都在尽自己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但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问题:当妻子离开以后,丈夫怎么办?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一种救济办法。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新闻中是男子的父母接过了照顾病人的重担。可现实生活中,找不到亲人照顾,或者具备法定义务的亲属没有能力照顾的又该怎么办?

照料因变故失去劳动能力甚至是自理能力的病人,其实是个社会问题。家庭是责任的主体,但社会也不应该缺位。这里面涉及的问题很多,资金的来源、照料的责任怎么来分担?个人家庭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社会保障如何开展服务?政府部门、社区、社会化服务机构又可以提供什么样的帮助?这些都需要全社会参与,不能简单地推给个人。(高路)

标签: 植物生存状态 人民法院 这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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