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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要闻】打工新鲜事儿 | 交通部出手!网约车、货运平台抽成高有治了

【打工新鲜事儿】 

原标题:交通部出手!网约车、货运平台抽成高有治了


【资料图】

4月17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2023年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抽成工作方案》,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从业就业环境。

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着力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营造良好从业就业环境,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

推动主要网约车和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公司加强与从业人员代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水平。推动主要网约车和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公司降低平台过高的抽成比例或者会员费上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主要进度安排

网约车平台公司

2023年5月底前: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在本地运营服务的各网约车平台公司与从业人员代表、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水平;主动向社会公告降低本企业过高抽成比例上限的工作安排。各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完成降低过高抽成比例上限有关工作。

2023年7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份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交通运输部会同各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持续跟踪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调度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推动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确保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2023年9月底前:各省、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结评估本地保障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工作经验和成效。交通运输部组织对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将宣传推广各地及企业推进降低过高抽成比例、保障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典型经验做法。

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公司

2023年5月底前: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在本省份注册的货运平台法人公司,与货车司机、行业协会等沟通协商,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保障货车司机合理收入;主动向社会公告本企业降低过高抽成比例或会员费上限的承诺。

2023年7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本省份运营服务的货运平台公司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持续跟踪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调度货运平台公司,推动货运平台公司确保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2023年10月底前:各货运平台公司总结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工作经验和成效。交通运输部组织对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及企业推进降低过高抽成、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典型经验做法。

网友热议:

从业者苦抽成久矣

去年7月,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透露,目前网约车各主要平台公司的抽成比例上限在 18~30% 之间。

据新华社报道,“乘客付款 154 元,司机收款 95 元,抽成 59 元,抽成比例近 40%。”一些网约车平台利用相对垄断的地位从司机和乘客身上攫取高额利润,平台抽成超过 20%,有时甚至高达 50%。这也意味着网约车司机跑一单的收入,可能有一半要 " 上交 " 给平台,不少司机吐槽说这样的收入甚至覆盖不了油费。

同样,货运平台司机也面临类似处境。据工人日报报道,一单运费中还包含100元~300元不等的中介费,以及平台抽取一部分技术服务费。而技术服务费的抽取比例则让司机们十分疑惑。在车友群里,一趟运费400元的跑单,技术服务费却收了32元。

还有平台向司机“会员+抽成”双重收费。记者了解到,以合肥地区为例,某平台会员费分为189元、349元、519元/月三个等级,均可无限接单,会员费越高,每一单收取信息费的比例也越低,分别为11%、8%、5%。而非会员司机每天只能接两单,信息费则收取15%。

“不买会员,就只能等到别人剩下的、不想跑的低价单。”一位司机师傅说。

观点:

推进平台经营的透明度

新规对网约车高抽成提出了明确的监管思路,既要降低过高的比例,同时强调了透明化。两方面同时对症了当前的行业痛点。

近年来,监管频繁对网约车合规发声。针对“抽成比例高”“低价恶性竞争”等问题,交通运输部多次约谈网约车平台和货运平台。

网约车高抽成的治理,“账单”成为关键一步。乘客对账单、司机账单透明化,可进一步追踪抽成比例是否合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何制定。

账单透明,司机可以实时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方便后续的维权,也方便乘客和社会公众了解平台和司机的收入构成,规避大数据“杀熟”等现象。

在具体的劳动者权益层面,互联网平台所构建的驾驶员新型就业关系中,平台与驾驶员的地位天然不平等,而算法不透明加剧了这一趋势,推进平台经营的透明度,保障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报酬权同样刻不容缓。

规范和协调仍需多方参与

有专家表示,无论是网约车平台还是道路货运新业态平台都是交通运输领域数字经济新业态。平台设置抽成比例或收取会员费是自身盈利的手段,也是平台和司机、货主等利益相关方博弈的结果。但是由于‘赢者通吃’的情况,具有优势地位的平台有动力提高抽成比例和会员费标准,光靠平台自身治理难以解决。

本次方案针对降低平台过高的抽成比例或者会员费上限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光靠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和组织平台、司机和货主等利益相关方协商可能还难以形成长效机制,存在曲解或反弹的问题。还应建立平台、政府、协会“三位一体”的推进新机制。

具体来看,一是要发挥政府监管作用,尽快完善新业态监管的规制,明确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义务,并做好动态监督和统筹协调。二是要加大平台自我规则,平台通过合理制定平台运营规制,规范和约束平台利益相关方的经营行为,审慎制定与利益相关者相关的经营规则,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共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等社会第三方力量,通过行业标准、行业守则等方式加强行业自律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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