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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劳务代偿”让法治更精细


【资料图】

原标题:“跨省劳务代偿”让法治更精细

近日,离渝千里的贵州省天柱县清水江河段,长江非法捕捞者陈某开始了当日的巡河之路。这是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跨渝黔特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时,推出的被不起诉人跨省异地劳务代偿。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是为子孙计、为全局谋的大事,但依然有一些人在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3名贵州当地村民接到生意后负责在清水江中通过“电鱼+网鱼”的方式捕鱼,2名当地鱼贩子作为中间商负责联系货源和转售,6名重庆籍和1名贵州籍犯罪嫌疑人在重庆销售野生鱼。当失范行为被发现,不可避免要面临法律的规训和惩罚。

生态在哪里被破坏,就应该在哪里被修复。依据重庆市检察院和贵州省检察院等六地签署的《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渝北区检察院、天柱县检察院、天柱县农业农村局展开合作,迅速达成了协作修复生态的意向。然而,面对没有赔偿能力的失范者,应该怎么办?

“跨省劳务代偿”作为一种创新之举,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一方面,陈某处于该地下产业链末端,捕获的鱼较少,犯罪情节轻微,又自愿认罪认罚;另一方面,陈某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家庭经济条件也特别困难,属于需要体恤和关怀的人群。虽然没有赔偿能力,但陈某可以通过“出力”的方式来助力生态修复。

让“捕鱼人”变身“护渔人”,“跨省劳务代偿”让生态环境得到替代性补偿。对照被损害的生态资源,调查当地水域特点,参考当地平均工资收入,量身定制“巡河护渔”,“跨省劳务代偿”不仅实现了跨省公共部门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也是把调查研究做深做实的结果。

在生态环境保护得到越来越多价值认同的当下,“跨省劳务代偿”不仅没有损伤法律的权威与严肃性,反而提升了法律的实用价值和人性温度;既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也让法治以一种更加柔软、更加精细的方式呈现出来。(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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