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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公告称,9月1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证监会认为,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存在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违法事实,责令招商证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人民币3150万元,并处以人民币3150万元罚款;对项目主办人陈轩壁和俞新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财联社)
标签: 招商证券 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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