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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涵盖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等方面

●幼有所育11项●学有所教7项●劳有所得9项●病有所医16项●老有所养4项●逝有所安2项●住有所居3项●弱有所扶15项

●行有所畅1项●环境有改善5项●优军服务4项●文体服务10项●公共安全保障4项●政务服务1项

扬州网讯(通讯员 发改 记者 丁蕾 实习生 王昊文) 记者日前获悉,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起草了《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简称《扬州标准》),明确了现阶段我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将于3月29日实施。

■涵盖哪些内容?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扬州标准》主要内容涵盖了14个方面92项基本公共服务,每个项目均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

《扬州标准》明确了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可以让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

■有何亮点?

“《扬州标准》在保障领域和类别上与国家、省标准保持一致,服务项目数量和标准略有提高。”该负责人介绍,《扬州标准》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执行”的要求,将国家、省标准明确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并与各行业标准充分衔接,确保所列项目都是能够执行的底线标准。

此外,我市新增了“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和“妇女‘两癌’检查”2个服务项目。其中,妇女“两癌”检查服务对象为35-64岁农村及城镇妇女,服务内容提供包括宫颈癌及乳腺癌初筛检查项目,并对检查异常及可疑病例进行随访管理。同时,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残疾人康复服务”等项目的服务标准,确保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符合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并控制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

例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服务内容是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提供特别扶助金;“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服务内容是为符合条件的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普遍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护理、生活照料等基本康复服务。

标签: 公共服务 康复服务 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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