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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播资讯】网上看挺好,实际差挺远!法院:预定民宿当心“照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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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看挺好,实际差挺远!法院:预定民宿当心“照骗”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高健

时近节前,假期将至,不少人开始为出游做打算,预定一家称心的民宿成为当前不少人的首选。平谷法院提醒大家,通过网络或APP预定民宿,一定要仔细核实,当心遭遇“照骗”引发纠纷。

梁某在某APP平台上预定了一间民宿,预计入住时长为7天,线上支付完毕。当梁某按预定日期到达后,发现民宿房间实际情况与APP内展示的房间图片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其拒绝入住,向APP客服要求取消订单并给予赔偿。该订单被取消。

此后,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梁某以欺诈为由,将APP平台起诉至平谷法院,要求对方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庭审时,梁某提交了其与平台客服的沟通记录,显示客服承诺补偿梁某消费券。APP平台代理人则提交一段通话录音,证明平台客服与梁某已就该纠纷的处理方案达成一致,客服在获得同意后取消了订单。梁某称,对于平台补偿消费券的承诺,仅是同意了这一补偿的事实,但并没有达到自己要求的赔偿标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梁某通过线上APP预定民宿房间并支付了相应的价款,该交易行为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建立了网络服务合同关系。涉案纠纷发生后,该平台已通知房东及时修改信息,且承诺给予梁某一定的补偿。

对于梁某主张的网络展示页面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假宣传,法院认为,平台并非房源发布者,且无证据表明平台与房东合意发布虚假的房源信息,导致梁某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下单。据此,对梁某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判决驳回了梁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介绍,近年来,民宿纠纷中涉网络平台纠纷大幅上涨,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倾向于将第三方网络平台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法官指出,第三方网络平台虽非房源信息的直接提供者,但也应提高服务意识,承担相应的审核义务,尽量避免民宿货不对板的“照骗”现象,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签: 网络平台 诉讼请求 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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