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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跳舞蹭流量,“消费灾情”式传播不容原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标题:火灾现场跳舞蹭流量,“消费灾情”式传播不容原谅

4月12日晚,山西运城市委网信办通报一女子在火灾现场跳舞拍视频蹭流量一事。11日晚,运城市中心城区人民北路香颂花园在建项目工地发生火情,此时一抖音账号发布以火情现场为背景的舞蹈视频,涉嫌消费灾情、搭蹭流量。网信部门已责令账号运营者王某某自查下架账号不当作品内容。(4月14日 光明网)

在该事件中,王某某对待对面小区中突如其来的大火,不仅无所作为,反而以大火为背景板现场跳舞,以灾情为噱头给视频增加流量,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其对灾情的漠视,对生命的亵渎。自媒体的内容更新并非无下限,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以消费灾难的做法来蹭取流量。

近年来,自媒体经济蓬勃兴起,所谓的“网红人物”层出不穷,但是随着行业内部的愈发饱和,许多“网红”为了夺取更多流量,不惜降低下限,消费灾难,靠“吃人血馒头”给自己的自媒体账号增加关注度。新闻中的王某并非个例,在2021年河南省遭遇洪灾时,一伙网红团体曾潜入救灾前线,偷盗救生艇进行短视频拍摄;在新乡市、鹤壁市等灾区的救援现场,也有众多网红无脑涌进灾区,在网上发布不专业的救援指导;更有甚者,从海南驾车前往灾区,不为救灾,只为在“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伪装下大肆捞金……诸如此类的消费灾难事件,不仅意味着部分网红的道德缺位,更暗指着自媒体传播时代下的伦理失范。

面对灾难,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善良,保持敬畏,时代的每一粒尘埃落在个人的身上都是一座大山,我们不可能永远都只是旁观者,我们更不应该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上去无底线地制造“恶性狂欢”。

对于自媒体从业者而言,消费灾难的行为,或许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一定“毒性”流量,但并不会为自己的账号带来持久的固定用户,还会引来受众对于该账号错误价值观传递的不满,这无疑是对账号平台形象的“自杀式抹黑”,更有甚者可能会因行为的过度恶劣而触犯到法律红线,从而承担法律责任。这些为了个人利益而去放弃基本良知,在天灾面前,以灾难现场作为个人生意场的自媒体从业者,势必会被行业浪潮所淘汰。

对于整个自媒体行业来讲,诸如此类的无营养、无底线作品的产出,很容易使得行业陷入“唯流量论”“唯眼球论”的畸形发展路径当中,丧失掉基本的人文关怀。这样的情况不仅不利于真正优秀的作品从网络浪潮中脱颖而出,更不利于提升整个自媒体行业的作品产出质量。

自媒体平台本身给予了社会大众一个充分展现自我的机会,许多用户在自己的平台上展现个人风采,展示自我创意,凭借知识、才艺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这无可厚非,但如果被所谓的流量迷了双眼,注定会被流量所再次抛弃。

为了防止此类乱象频生,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自媒体从业者应当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以内容为导向,不盲目追求流量,不轻易丧失底线,不随便把个人的经济利益建立在他人的苦难之上;自媒体平台监管者更应该担好“把关人”的责任,对一些网红四处蹭热点,借用天灾人祸营销个人账号的行为进行严厉地惩处,维护平台的良性发展,将那些缺乏人文精神和理智思考的“蹚水者”果断控制。

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不是什么事件都可以成为个人博取眼球的素材,切莫为了那点所谓的流量卖掉个人良知,踏足法律禁区。在天灾人祸和悲剧事件面前,请多一些尊重和善意,拒绝利用自媒体平台做出玩梗、蹭热点的行为,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断送自己的人性底线。(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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