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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权利和记者人身安全必须保障

原标题:极目新闻记者在贵州毕节市织金县采访时被打一事引发媒体持续关注,业界呼吁——(引题)


(相关资料图)

舆论监督权利和记者人身安全必须保障(主题)

5月30日,极目新闻记者李贤诚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采访“水电站放水致两名教师溺亡”一事时,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殴打。事件发生后,迅速引起诸多媒体的关注与报道。

6月1日,毕节市联合调查组通报“记者采访被打”事件。对涉事的派出所副所长、辅警及镇长分别作出拘留、免职、解聘等处理。

“还记者一个公道,给真相一个说法”

5月31日,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发表评论称,“两名教师溺亡,原本已是悲剧,从外地来的记者在针对此事展开调查采访途中突遭横祸,更是令人惊愕。打人者在光天化日之下围殴记者的嚣张气焰,无疑为法治社会所不容。”其犀利的评论表达出对该恶劣行为的谴责。

“还记者一个公道,给真相一个说法”更成为该篇评论的题眼。“这几个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什么背景、为什么要打记者,更使旁人疑窦丛生。这些问题的答案,不仅被打的记者需要知道,社会大众也希望知道。”这些掷地有声的提问,彰显主流媒体舆论监督之责。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评论中称,“追问真相的脚步不能停。”

“殴打记者是对舆论监督的公然挑衅”

中新社“国是直通车”5月31日发表评论称,殴打记者是对舆论监督的公然挑衅。“作为人民的喉舌,记者有自主通过一切合法手段采集新闻材料而不受非法干预的权利,光天化日拦车行凶,阻挠记者正常工作就是对舆论监督的公然挑衅!更让人不得不怀疑‘此地无银三百两’。”

“‘记者挨打’是法治社会不应该出现的一幕,这是对记者生命安全的直接威胁,也干扰了正常的舆论监督工作。”5月31日,新京报快评认为,舆论监督是社会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一环,媒体的监督权利、记者的人身安全必须得到保障。对这件事如果认识不到位,反而可能导致事件复杂化,相关单位受到猛烈的质疑,陷入更大的舆论漩涡。

而对于事件迅速发酵成舆情,多方媒体共同关注这一现象,红网分析称,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日渐增强,殴打记者的行为慢慢淡出大众视野。正因此,此次极目新闻记者追踪报道“水电站放水致两名教师溺亡”一事,遭到数名不明身份人员殴打,将“记者被打”事件重新带回大众眼前,才引发了人们的愤怒和媒体的不满。

该评论认为:“记者、编辑等各式各样的新闻工作者们,怀揣着新闻理想步入行业,为的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在致力于以媒体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多方媒体发声评论,要求还原真相,是媒体人之间的人文关怀和内心正义。殴打记者,于理难容,于法不容。尽早还原真相,还记者一份公道,别寒了一腔热血。”

“背后有一股很强大的力量 支持着我”

据毕节市联合调查组的通报,5月30日,记者李某某在织金县猫场镇沙坝村采访时被跟随,遂用手机拍摄跟随车辆,随后下车找跟随车辆上的马场派出所副所长熊某等人了解情况。熊某及两名警务辅助人员下车后,在阻止李某某继续拍摄的过程中,扭打致其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第三方鉴定为轻微伤。

5月31日晚上,“传媒特训营”联系到极目新闻记者李贤诚,李贤诚表示,很感谢大家的支持,包括很多媒体同行对这个事情的关注,“我感觉背后有一股很强大的力量支持着我,手机被摔了,后来找另一个手机登上微信之后,信息爆炸式地袭来,很感谢大家。”

“望所有仍存在认识误区的地方和部门,都能正视问题”

6月1日,中工网评发表评论《记者采访被围殴,毕节市政府的通报还不能划句号》。“要还原事情经过,给大众一个明白。从目前公布的信息看,不好判断事件的起因。”“重点是这件事不是个人行为。”面对这些舆情,该评论称,检视通报本身,尚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评论认为:“记者被围殴与所采访的事件之间,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呢?如果把派出所副所长带领辅警跟踪监视拦截殴打记者的行为,仅仅归结为他们的个人行为,并当作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能否让人信服?如果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打人的是3名警务人员,为何还要同时追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领导责任呢?”

毕节市政府在通报中表示,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以实际行动感谢和回馈媒体与社会的监督。中工网评称“这里的‘实际行动’,是否也包含对‘水电站放水致两名教师溺亡’一事的调查处理?人们还不得而知”。  

(陈妙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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