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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工伤 七天追回权益

农民工受工伤 七天追回权益(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叶小钟 通讯员徐国维 李治文)日前,广东韶关浈江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7天,真正让涉民生案件跑出“加速度”,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19年7月,南雄某公司承包了韶关某服装批发市场悬飘雨棚搭建工程,后将该工程转包给雷某行,雷某行雇佣雷某和进行施工。2019年9月2日,雷某和搭建雨棚时,不慎从4米多高的架子上坠落,当日即送往医院治疗。

2021年1月4日,韶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雷某和作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捌级的认定。出院后,雷某和因赔偿问题与承包方南雄某公司协商未果,遂将该公司诉至韶关市浈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请求赔偿损失。

经仲裁院裁决,南雄某公司向雷某和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2.6万元。该公司对裁决不服并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部分裁决事项,2021年12月14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该公司的申请。

裁定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

2022年2月11日,雷某和向浈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依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号。考虑到被执行人为中小民营企业,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利于保护民营企业,改善营商环境。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早日领到赔偿款,执行法官施铁梅积极联系该公司法定代理人。

2月18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到浈江法院执行局接待室,执行法官向该公司法定代理人唐某表示,雷某和作为外来务工人员,家中并不富裕,此次受伤更是花去不少医疗费,因为受伤造成劳动能力功能障碍,对以后的工作更是造成长久影响,引导其站在雷某和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告知其中的利害关系及如未履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影响。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从2月起,每月底前向申请执行人的指定账户支付3.8万元,分六期还清。

目前,被申请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第一笔款项,案件也得以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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