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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推出医保服务新模式 医保个人账户全省通用

深圳特区报广州4月15日电(记者 刘良龙 陈行 通讯员 粤医保)4月15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开始与各银行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助力广东推出医保个人账户服务新机制。在该新机制中,医保个人账户开设、注资、转移、变更及跨市、跨行注资等业务流程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推动逐步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无感建账、账随人走、全省通用”。

据介绍,职工医保参保成功后,可以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等公共服务渠道自主选择医保个人账户开户银行,通过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与银行信息交互,实现省内医保个人账户“无感建账”,无需到银行现场办理开设和激活;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医保个人账户不划转、不提现,跨市使用、全省通用,省内“一人一账户”,极大程度地便捷了参保人,免去以往参保人需来回跑办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提现以及医保个人账户跨市不可用之不便,解决了以前个人账户随参保地变化而变化、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麻烦。

据悉,2021年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医保电子凭证的支持应用下,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享受一个医保个人账户在全省21个地市通用的便利,进一步扩大医保保障的受益面。

标签: 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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