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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时间,帮18名农民工讨回46万元工资

一天时间,帮18名农民工讨回46万元工资(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嫱 通讯员殷世山)“单位拖欠我们18人的工资,我们举目无亲,出来一年多了都没见着工钱。听说工会能帮助农民工讨薪,能不能帮帮我们?”近日,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接待了6位来自山东菏泽曹县的农民工。

原来,这18位农民工2021年春节后来到西海岸新区某图书馆项目从事贴地砖、墙砖工作,工程总包单位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青岛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方约定工资按天由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但直到工程结束,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始终以存在争议为由相互推诿,拒不支付工资。

被欠薪的农民工多次通过有关部门协调,问题仍未解决,无奈之下找到了工会。

为避免矛盾激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农民工情绪,一边迅速启动维权和调解程序,对案件进行了解核实,经过多次沟通劝导,各方同意进行调解。

考虑到工程已经结束,大部分被拖欠农民工到异地打工,企业也因授权手续需要逐级申报而无法马上处理案件,区总工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农民工案件快调工作流程,启动了“线上授权委托、推选职工代表、集体委托授权办理”受案模式,引导当事人在网上办理委托,推选出闫某为职工代表。

各方委托手续齐全后,工会调解员和专业律师在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室组织调解。三方一见面就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问题相互争执,处理十分困难。

调解员当即转换思路,以前期三方达成共识的部分作为突破口,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和律师专业的法规讲解和苦口婆心的劝导,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厘清了责任关系,三方终于达成一致,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支付18位农民工工资合计466499.45元。其中,首批支付25.9万元,剩余款项于20日后付清。

因案件涉及数额较大、人数较多,为确保农民工能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实实在在拿到工资,保证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区总工会组织三方申请人共同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区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

经回访证实,18位农民工已收到协议款项。

标签: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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