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送货单上没签字 客户拒付货款
2022-06-17 05:47:25|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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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调解,双方协商形成还款方案(副题)
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集法宣)小额买卖风险多,小陈就遇上了客户以送货单没有本人签字为由,拒付6000多元货款,钱能成功要回吗?近日,集美法院发布一起诉前成功调解的案例。
多年来,小陈在厦门市集美区经营着一家汽车配件门店,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期间,小陈同集美某汽车服务店老板小张达成协议,向其不定期供应汽车零件。由于每次买卖的金额都不大,且基于信任,小陈并未签订合同或认购单等书面协议,均根据小张口头或微信的订货要求向其提供配件并送货上门。但由于小张常不在,小陈送货单多数都没有签收方的签字,仅有自身的对账和签字。
2020年6月开始,该汽车美容店因经营不善倒闭关门,小陈多次催讨小张结清货款,却被小张以双方无书面合同、送货单没有本人签字等理由拒绝。于是小陈将小张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小张支付拖欠的货款6000多元,并希望法院给予诉前调解。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通过举证等,对买卖关系不再有异议。关于小张具体拖欠的货款金额,法官建议双方调取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记录等进行一一的对照整理,双方最终对账确认:小张欠小陈汽车配件款共计6000余元。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同意的还款方案,目前,小陈已经收到一半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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