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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焦点!新式《离婚证明书》上线!有效保护当事人隐私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 王田甜  杜文 高禛

8月26日,湖北省武汉市在全市法院推出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用以解决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再婚登记及不动产变更登记时的隐私保护问题。


【资料图】

据了解,不同于婚姻登记机关为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双方颁发的《离婚证》,《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由人民法院颁发。

据介绍,以往,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要想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需同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法院生效裁判和人民法院出具的《文书生效证明》。因裁判文书上详细记载了诉讼双方的个人信息,财产、子女信息,离婚原因等隐私内容,当事人不愿意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正常办事流程受阻。加之《文书生效证明》只是薄薄的一张A4纸,不方便携带和保管,一直以来,当事人对此颇有微词。

“特别是子女入学时,教育部门要求学生提供父母婚姻状况证明。部分家长担心离婚细节暴露后,会影响孩子未来的学习,拒绝提供判决书。”

两年前,在武汉中院的指导下,洪山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张先生离婚后,为其办理了“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只记载了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时间、双方当事人确已离婚等必要信息,为当事人办理离婚后事宜减少不必要的隐私暴露。此外,“离婚证明书”在设计时还兼顾做到了方便携带、利于保管。

洪山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后,申领人迅速扩大,两年来,洪山区、江夏区人民法院共计发放相关证明1700余份。

今年,武汉中院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反复论证,设计通过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

“在证明书的设计上,我们特别参照民政局《离婚证》样式,在颜色、尺寸等外观上尽量与之保持一致,在保护离婚诉讼当事人隐私权的前提下,保障涉诉群众享受平等无差别待遇,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标签: 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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