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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头条!遇到这3种情况一定要擦亮眼睛

遇到这3种情况一定要擦亮眼睛(主题)

天津日报讯(记者 韩雯 通讯员 樊晓慧)您知道网络犯罪常见的手法有哪些吗?昨日,市公安局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通过3起案件,提醒群众紧绷“防范”这根弦。

案例一


(资料图片)

小便宜别占 有些“忙”别帮

“不要原始资金,没有操盘风险,仅需要提供您的收款码就能赚钱……”这些看似诱惑力十足的广告,实则是为不法分子“跑分”活动招揽“帮凶”。

“跑分”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披着兼职外衣、实则帮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违法犯罪洗钱的网络黑灰产业,犯罪分子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利用自己的微信或支付宝收取、转递违法犯罪资金,使大量资金通过几十甚至数百人完成“洗钱”过程。滨海新区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跨省打掉21个“跑分”平台,抓获犯罪嫌疑人81名,现场扣押电脑设备20余台、手机100余部、银行卡500余张,涉案资金流水近3.5亿元。这些“跑分”平台为多个境外大型赌博团伙提供资金非法转移渠道。

提示:广大群众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切不可将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账号随意售卖、出租、提供给不明人员,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案例二

为何频繁接到广告骚扰电话

“来电人员能准确说出我的姓名、家庭地址甚至房屋面积……”接到群众报警反映频繁接到房屋装修公司的广告骚扰电话后,公安南开分局网安支队开展调查,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抓获嫌疑人14名。经查,嫌疑人戚某与他人合伙经营某装修公司期间,通过房产中介等购买大量包含房产登记和二手房交易信息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后又非法转卖。

提示:如果接到不明电话以及不明问卷调查,要提高警惕,不可随意填写个人信息。此外,任何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绝不能非法买卖、交换所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

案例三

扫码送好礼?其实是骗局

某通信运营商网点在店内摆放了某网络媒体平台的二维码,顾客只需提供扫码后的短信验证码便可获得米面、抽纸、鸡蛋等礼品。

公安静海分局经调查发现,这些二维码都是运营商网点经营者陈某的“上家”──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提供的。

因当前网络媒体账号需要实名注册,这些不法分子便通过给予佣金的方式,指使陈某以礼品为诱饵,诱骗群众扫描二维码并提供短信验证码,在群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然后注册网络媒体账号,多用于在网络媒体平台恶意“炒粉”。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甚至会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目前,陈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提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提示广大群众,来源不明的网页链接及二维码不要点击扫描,更不能向对方提供银行卡及各类资金账户密码和动态口令,严防个人信息泄露。

标签: 个人信息 网络媒体 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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