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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门:利川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蜂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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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日报讯 (通讯员王珍)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蜂桶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谢大(化名)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杨二(化名)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2年5月23日凌晨,被告人杨二驾驶无号牌面包车载被告人谢大,先后到利川周边盗走谭某等4人的6桶蜂桶。经鉴定,被盗的6桶蜂桶在价格认定基准日市场销售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0415元。案发后,被告人谢大、杨二已将所盗蜂桶归还给谭某等人。

谢大、杨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谢大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谢大、杨二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谢大、杨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谢大、杨二已将违法所得财物返还各被害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杨二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盗窃蜂蜜的行为在触犯法律的同时,本身也存在着极大风险。蜜蜂是群居性动物,工蜂认为种群受到外界侵犯时,就会对外侵物体群起而攻之。蜜蜂的刺针带有毒液,会引起人体的局部肿胀、发红、腹痛、眩晕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休克、甚至死亡。万不可因为好奇或贪念,而随意搬动蜂箱。

标签: 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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