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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资讯:消费“家暴”和实施“家暴”一样涉嫌违法


(相关资料图)

原标题:消费“家暴”和实施“家暴”一样涉嫌违法

2022年12月30日,拥有八百多万粉丝的网红“灰太狼的羊”在小号发文,自称“惠然”,丈夫游手好闲还家暴,自己被逼直播赚钱情绪低落,账号被夺走还被造谣不愿回家。1月3日,其丈夫在社交平台发视频回应,称绝对没有家暴,目前已经报警。4日下午4时许,在账号“惠然”已看不到此前发布的文章。(据1月4日潇湘晨报)

“惠然”发文后,“家暴”引发网友关注,新疆尉犁县妇联一工作人员也表示相关部门已关注此事,正在了解中,会给予帮助。可是,营造了天真可爱、不谙世事而又自强不息人设的“惠然”,反而在消费“家暴”。这次她不再是“八分钟宰一只羊”,而是几分钟就戏弄了网友的正义感。多省市已经把制止家暴纳入见义勇为范畴,消费“家暴”更应该列入打击范围。

近年来,短视频乱象不断:夸大宣传卖假货、街头搭讪女性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低俗诱惑青少年、卖惨制造人设等等,某些机构与个人为吸睛和吸金不惜突破底线,“色、丑、怪、假、俗、赌”等违法违规内容逞凶,情感话题、价值观话题通过造假被肆意消费,给受众、尤其是青少年带来十分不良的影响。

目前,我国已陆续发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等来规范网络主播和短视频作者的传播行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又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31种行为不得出现。在对主播处罚上,细分为警示和约束、封禁账号并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短视频的治理,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对无底线追逐流量的作者和平台进行有效监管和严厉惩戒,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平台责任,完善审核机制,改进举报处理流程,提升技术和人工的监管手段,提前预防布控。监管部门也要增进部门、平台协作,建立覆盖全网络平台统一高效的联合监管体系。

看看那些长红的网红,都是以正能量吸引高流量。“唯流量”不如高质量,短视频不“短视”,发展才能不“短路”。短视频作者应不断提高站位,回归“内容为王”“质量为上”,让流量回归真实、客观、理性。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打擦边球可能会收割一时流量,而难以恒久收获人心。流量之所以能变为“留量”,终须依仗产品或平台自身的真正价值,比如思想启迪,艺术感召,正能量共情共享等等,这才是短视频“记录美好生活”的要义。(丁慎毅)

标签: 行为规范 打击范围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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