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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持续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工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工网讯 据广西工人报消息,6月23日,记者从广西关爱特殊困难群体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不断健全特困人员、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制度,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使特殊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持续加大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力度,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抚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三四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人列入无劳动能力范围,进一步扩大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范围。同时,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2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7元,加大保障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质量,广西壮族自治区还积极探索特困人员审核认定权限下放乡镇改革,构建“群众自主申报+基层走访发现+平台监测预警+12345社会救助专席热线”的综合发现救助机制,建立分散特困人员定期巡视探访制度,推行“物质救助+关爱服务”救助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在关爱老年人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持续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已建成100个县级以上专业化、标准化的示范性养老中心,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三年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在关爱儿童上,广西壮族自治区连续两年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1422元和1022元,同时,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福彩梦学子情”公益项目,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关爱残障人士上,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截至2022年5月底,全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达110.82万人,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1716.5万元,在21个县(区)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示范工作,惠及4800多名精神障碍患者。(广西工人报记者 周坤 实习生 卢杨)

标签: 特殊群体 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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