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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报:识破养老诈骗“套路” 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识破养老诈骗“套路” 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主题)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范语晨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规模不断增长,犯罪分子瞄准规模庞大的老年群体实施养老诈骗,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为依法有效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6件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揭露养老诈骗常见“套路”,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资料图】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6年6月,被告人肖开俊、陈荣与蔡新(已判刑)共谋以开展养老服务之名实施非法集资,先后成立两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并在多地设立分公司或营业网点。三人明知公司无融资资质,仍安排融资团队以养老服务名义,采取打电话、发传单、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辅以发礼品、参观“养老基地”等手段,在自贡市等地公开集资,承诺支付每月1%~3%的固定收益、享有养老基地优先居住权和折扣及期满后返还本金,与集资参与人签订《预存消费协议》《预存合同》等,共吸收189名老年人预存消费款562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开俊、陈荣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预售养老床位、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等名义,通过办理会员卡、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手段,诈骗老年人钱财。

人民法院提示广大老年人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发现犯罪分子以“养老服务”进行非法集资的,要不听、不信、不参与,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同时,相关部门要规范养老服务行业准入,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6年4月,被告人鲁鹏和鲁光明(另案处理)注册成立乐平市太阳山老年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山老年公司”)。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鲁鹏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借用太阳山老年公司名义,公开宣传交费后可以享受老年公寓住房优惠,并承诺以高额福利消费卡、货币等方式返本付息,非法吸收51名老年人16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鲁鹏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通过发宣传单、开推介会等途径公开宣传,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老年对象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以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为由,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

人民法院针对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营业执照办理和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监管,有力促进行业源头治理。人民法院提示老年人要谨慎投资高额返利项目,投资“养老项目”时要“三看一抵制”:一看“养老项目”是否有登记、备案,二看“养老项目”是否真实合法,三看“养老项目”收益是否符合市场规律。抵制高利诱惑,拒绝非法集资。

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2018年初,被告人徐正、周金鹏与他人购买富乾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排团队在公司销售所谓的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吸引不特定人到公司后,虚假宣传公司系国有企业授权销售方,谎称购买“藏品”可享有国家补贴,虚构“藏品”系限量供应、在市场上具有稀缺性、具有较高价值及短期升值空间、“藏品”升值后由公司提供途径帮助销售实现盈利等事实,欺骗被害人购买上述“藏品”,向被害人开具虚假“收藏品全国统一专用收藏票”。截至案发,徐正等人骗取46名被害人(大部分为老年人)379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正、周金鹏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或低价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等。

人民法院提示老年人投资消费要冷静,不轻信电话、网络、电视推销,认准正规的收藏投资渠道,特别是要谨防所谓“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宣传,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以“以房养老”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被告人沈移平先后成立、收购上海俐煜金融服务信息有限公司、上海灿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宏公司”)。2016年下半年,沈移平推出“以房养老”项目,引诱投资客户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获取抵押款,再将抵押款转投灿宏公司。被告人顾乃祥为获取好处费,引诱并帮助老年客户将房产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获取抵押款,再将抵押款转借给沈移平。截至案发,沈移平共计吸收资金2.98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1.68亿余元。顾乃祥参与房产抵押17套,帮助沈移平吸收资金5450万元,未兑付总额500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移平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顾乃祥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以房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营造“养老恐慌”,利用老年人金融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恶意设套,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话术,诱骗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

人民法院提示老年人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投资理财时不要盲目被高收益诱惑,同时子女也要关心、照顾老人,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联动起来,让养老诈骗无处遁形。

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被告人李晓雷原系乡镇社保部门临时工作人员,后被开除。2018年,李晓雷结识王飞(另案处理),王飞得知李晓雷曾在社保部门工作,提出帮忙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请求。李晓雷明知无能力帮助他人办理补交职工养老保险,仍谎称可通过挂靠企业的方式办理,并通过王飞介绍,以帮助他人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可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等为名,先后骗取包括多名老年人在内的8名被害人107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晓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谎称认识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骗取老年人的保险费、材料费、好处费等。

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相关部门在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以及业务办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先后向当地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加大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代缴业务管理。人民法院提示老年人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时,应通过相关部门、网站、社区、村委会等了解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到相关部门按照程序依规办理,不要轻易相信他人能代办养老保险而把费用交给他人,避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2017年2月底至10月,被告人李建涛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天康通健心脑血管疾病研究所有限公司为依托,伙同杨琳、贾文山、王伟、张玫、苏秀荣等人(均另案处理)为实施诈骗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丰台区等地,引诱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免费健康咨询”活动,谎称贾文山、张玫、苏秀荣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北京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知名医院专家,骗取被害人信任,并以现场看病、开药的方式,将低价购进的保健品“百邦牌天元胶囊”“百邦牌银杏丹葛胶囊”当作特效药品高价销售给被害人。杨琳、贾文山、王伟等人通过上述方式,骗取124名被害人93.7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建涛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人民法院提示老年人就医需到正规医院,切莫病急乱投医,不要轻信所谓免费讲座、免费诊疗,更不要高价购买非正规药品、保健品,避免上当受骗。

标签: 养老保险 非法集资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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