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聚焦 >

【世界独家】广西钦州:77个派出所全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

钦州:77个派出所全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主题)

去年以来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157份,成功调解家暴警情468起(副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民公安报记者 莫水土 通讯员 何婷玉 林雪

2月27日22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区某小区居民李某酒后实施家暴,殴打妻子。钦州市公安局钦州港派出所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约束至其酒醒后进行询问、取证、批评教育,并向其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告知若再发生家暴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去年3月以来,钦州市公安局在全市77个派出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全市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网络。去年以来,全市共接到涉及家庭暴力警情619起,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157份,成功调解家暴警情468起。

构建保护工作网络

钦州市是劳务输出大市,农村留守儿童管教缺失问题突出,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家暴行为也时常发生。钦州市公安局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推动维权工作的常态化法治化。去年3月7日,该局分别在钦州港派出所和长田派出所试点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承担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至去年6月底,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市77个派出所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专班、有台账的“五有”标准,全部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

钦州市公安局以派出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为平台,加强与妇联、教育、司法、社区等部门的联系,构建多部门联动协作、齐抓共管的维权工作新格局。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各村委分别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向村屯延伸。

在公安机关内部,治安、刑侦等警种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参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在全市构建起“市—县—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络。

为推动维权工作的规范化专职化,港区分局和灵山县公安局分别成立未成年人警务大队,担负起县、分局的指导协调职责;浦北县公安局成立女警队,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关爱活动。

规范家暴案件处理

钦州市各派出所以工作站为平台,联合司法、妇联、社区等部门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妇女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同时,各派出所结合走访活动开展“问题家庭”排查,对排查出的有家暴隐患的家庭进行等级评估,实行“红、橙、黄”三色分级预警管控,将有家暴行为的人列为公安机关重点关注对象。

家庭暴力案件往往与家庭矛盾纠纷交集。以往,民警处理情节轻微的家暴案件时,多以调解和口头批评教育的方式调解,而被教育者对此根本不以为然,照样我行我素。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成立后,钦州市公安局规范了对家暴案件的处理,对有家暴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同时,民警询问当事人、制作问话笔录、收集证据,向被告诫人宣读《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并要求其在告诫书上签字。每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都要形成完整的卷宗并存档。

去年以来,钦州市公安机关共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157份,被告诫人没有再出现家暴行为。

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注意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去年8月,钦北区长田街道的一名妇女因遭受丈夫家暴离婚。法院做出离婚判决后,为防止男方离婚后报复女方,辖区派出所协调法院开具《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女方给予法律保护。

完善维权工作机制

钦州市各派出所按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制度》开展维权工作,建立矛盾排查预警、源头处置、跟踪回访、关爱救助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矛盾和安全隐患,快速解决问题,确保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去年5月,浦北县公安局小江派出所接到一名少女报警称,其长期遭熟人猥亵,有轻生念头。民警查处案件后,专门请县公安局女警队队员与妇联干部及心理专家为她做心理疏导,消除了其心理阴影。

钦州市公安机关把中小学生作为维权工作的重点,加强校园安保工作,按照“一校一警N辅警”的标准配备护校警力,开展“护学岗”工作,完善校园周边联防联勤工作机制。浦北县公安局多年来坚持“夜巡”制度,每天22时学校晚自习下课后,派出所的民警辅警都要到学校周边巡逻,让学生能“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察”。

在妇联的支持下,钦州市公安局开展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推动派出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有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2个、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35个。

标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