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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抹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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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反向抹零,违法

近日,有网友反映到医院看病,医院消费发票显示的金额是4.25元,而自己用手机却支付了4.3元,实际医院多收5分钱。

记者注意到,包括微博、小红书等在内的社交平台,有不少消费者报料称遭遇医院“反向抹零”。

网上搜索发现,这类事情真不少见,并不只局限于医院领域。代表性的事件是去年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海鲜大排档吃饭,遭遇“反向抹零”事件。近日该商家因为多收了顾客0.1元等行为被处以4500元的行政处罚,而去年3月,福建厦门一家餐饮店也因“反向抹零”多收了消费者5毛钱,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48.41元。

市场监管部门对此明确表示,“反向抹零”的行为违反《价格法》。“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经营者“反向抹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抹零本是现金时代为减少现金找零的麻烦,商家一方“让利于民”的善意行为,可不知道从何时起变成商家反过来要消费者抹零,从消费者身上赚小便宜的恶习。有商家狡辩这是为了方便,五分钱没法找啊!可现在都是网络支付时代了,电子支付完全可以精准扣款,真不应该再存在抹零的设置了。今天这里多收1毛钱,明天那里多收3毛钱,日积月累、积少成多,商家就能多出一笔可观的收入。

的确,大部分消费者不缺这三毛两角的,但是这样的做法给人的消费感受很不好,让人感受不到起码的尊重。而商家虽看似从中积少成多从中赚到利益,但却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顾客的信任。正如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所说:“做生意讲究的是诚信经营,和气生财,想留住回头客就不能动歪脑筋,商家可以选择不‘四舍’,但不能把反向多收说成‘五入’。”

从法律与道理上来讲,哪怕一分钱,也是消费者的权益。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四舍五入“反向抹零”是违法行为,只求眼前利益没有消费者权益的“反向抹零”必须得到治理与纠正。奉劝一些商家: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消费者切切实实地受到尊重才是商家的立足之本。(项向荣)

标签: 积少成多 提供服务 涉嫌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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