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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暴不妨设立舆情“熔断机制” 今日要闻


(相关资料图)

原标题:治理网暴不妨设立舆情“熔断机制”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主要是对网络暴力的具体行为、社会危害、法律救济、综合治理等方面予以明确,并对网络暴力案件中长期存在的立案难、取证难、公诉难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破解途径。

移动互联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伴随而来的是,网络暴力呈现日益加剧和增长趋势,网暴伤人事件频发,严重侵害公民个人权利,已成“人人喊打”的公害,社会苦网暴久矣!上述《指导意见》,表明了国家坚决治理网络暴力的态度,为有效打击网暴提供了规范指引,具有重要意义。

网暴有以下特征:一是传播活动自发形成,至少参与者自认为自发状态下进行的;二是信息结构的开放性,人人皆有发言权,为传播的不可控制性埋下伏笔;三是恶劣影响的虚拟促成,让人觉得网上“很安全”,进而无所顾忌、“放飞自我”;四是传播效果容易失控或被人利用,对当事人造成很大身心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网暴成本极低,低到可以忽略不计——“键盘侠”唯一经济成本,大概就是网费;而受害人维权却殊为不易,诉讼过程长且难,维权成本极大,令人望而却步。这种状况,无异于给“键盘侠”壮胆,使其更加肆无忌惮。这是网暴频发的重要原因。

从网暴特征以及司法实践分析,治理网暴违法行为,除加强打击力度外,还应当在预防、阻断方面多做文章。为此,鉴于网暴大多发生在跟帖评论区和自媒体账号,从有利于保护热点新闻事件当事人出发,有关部门不妨设立舆情“熔断机制”,及时阻断舆情异常“发酵”“失控”通道,最大限度减少网暴发生。

具体而言,就是在分门别类基础上,对特定社会热点事件(如悲剧性、恶性事件)报道,由网络监管部门直接或责令、授权有关网络平台,主动或强行关闭所有媒体(含自媒体)发布(含转发)相关新闻帖评论功能,直接“熔断”舆情。特殊情况下,还可禁止主流媒体之外的所有自媒体(含视频号),以任何形式发布、评论特定新闻事件,让“键盘侠”及动机不纯者无从下手,网暴“此路不通”。

事实上,关闭网络跟帖评论功能,是不少媒体惯常做法,这种功能一般可由媒体自行掌握使用。问题在于,为了求互动、博流量,发布社会热点新闻时,许多媒体(特别是自媒体)不愿关闭跟帖评论功能,容易导致舆情失控、网暴发生。

设想一下,假如今年5月媒体报道、转发“武汉小学生学校内被车撞死”这一意外事件时,关闭新闻跟帖评论功能,并且禁止自媒体发布有关信息,小学生的母亲杨女士就不会遭网暴,其随后坠楼悲剧或许可以避免。总而言之,设立舆情“熔断机制”,有助预防、治理网暴,既有可行性、必要性,还具紧迫性,值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不妨一试。(徐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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