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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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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主题)

中工网讯 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在会上介绍,此批案例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突出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对于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坚决重拳出击、形成震慑。

杨临萍介绍,对于存在上、下游犯罪情形的,坚持“全链条、全要素”标准,依法打击盗掘(盗窃)、销赃、倒卖等各环节犯罪行为。对于实施妨害文物管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自然遗迹、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损害的,坚持全面追责原则,有机衔接行为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探索运用预防性、恢复性司法规则,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激励行为人积极退缴文物、修复环境、赔偿损失。

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被告人盗掘红山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且倒卖文物、抢劫文物,形成专业犯罪团伙,实行“一条龙”作业,涉案文物等级高、数量大,非法获利巨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重拳出击,全面打击文物犯罪网络,严惩文物犯罪团伙首犯,彻底斩断文物犯罪链条。另一案例中,被告在兼具世界自然遗产地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双重属性的“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刻画“留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依法认定包括惩罚性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实现了惩戒违法、赔偿损失与修复环境的协调统一。(法文)

标签: 惩罚性赔偿 赔偿损失 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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