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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看!超市“忙中出错”消费者维权获赔偿


【资料图】

合肥晚报讯(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戴小花)3月15日,合肥市民王先生与永辉超市铜陵路店防损部负责人握手言和,至此双方因为今年春节期间购买白酒礼盒领错货一事落下帷幕。记者接到王先生的投诉之后,介入了双方的协商,亲身见证了这名消费者维权的全过程。

1月20日中午,王先生到永辉超市铜陵路店采办年货,购买了41度红瓶六年某品牌白酒。“当时我带着孩子,还推着一辆购物车,有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帮我把购买的酒放到另一辆购物车中。”在收银台付款之后,王先生就走了。回家之后,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

正月初二那天,王先生去给岳父拜年,这时才发现在永辉超市买的白酒剩下的根本不是六年的,竟是五年的。发现年货搞错之后,1月28日,王先生打电话向永辉超市客服反映此事。

工作人员立即调取了当天购物视频的监控录像,确认了当天王先生买的是白酒六年,但超市方面给的货物却是五年产品。王先生认为,作为消费者自己应该获得退赔搞错货品的市场价格的10倍赔偿。

当天上午10:20许,王先生接到了永辉超市铜陵路店防损部负责人的电话,说邀请消费者到超市去当面谈判。不过,超市方认为,事发时正值春节期间,当天顾客较多,超市临时雇佣了二三十名售货员,忙中出错,是有可能发生这种事情的。超市和酒厂代表愿意更换货品,或者退赔差额款。

为了力促此事的和解,记者电话咨询了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魏帮跃律师。魏律师认为,该起事件中,商家作为卖方应当按照约定供应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现因工作失误导致发错商品,商家的行为存在过错,消费者因商家过错也发生了例如误工、交通费等损失,因此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应当合理提出诉求。

不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10倍赔偿的前提是商家明知商品存在缺陷或存在欺诈行为的,而在本次事件中,尚未有证据显示商家有该情形,因此王先生的诉求缺少法律依据支撑。

当天中午,在记者的说和之下,双方最终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超市方本着真诚对待消费者、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退赔了王先生差额款60元,并赔偿了2292元的损失。整个事情处理结束之后,王先生对超市方面给出的最终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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