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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事人缺席庭审法官调解案外纠纷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刘莉文 杨兰)湖北武汉一男子开车撞伤他人后缺席开庭,案件判决生效后,又找到法官诉说另有隐情。日前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外”纠纷。

2020年7月21日,61岁的张先生开车撞伤了过马路的王婆婆(73岁),经认定,张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22年9月19日,王婆婆将张先生及保险公司诉至青山法院,张先生收到开庭传票后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限额内赔偿王婆婆的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向王婆婆履行了赔偿义务。2023年2月8日,张先生找到法院,称自己在王婆婆住院期间垫付了护理费4000余元,要求法院作出处理。

审理期间,张先生收到开庭传票却未到庭参加诉讼,且未提交答辩状,亦未举证证明其垫付了费用,理应承担拒不到庭的不利法律后果。法官向张先生释法明理。为了化解双方矛盾,减轻另案起诉给双方当事人带来的诉累,法官决定尝试居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经双方对账,王婆婆返还张先生2000余元,张先生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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