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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执行让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具震慑力


【资料图】

原标题:电子化执行让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具震慑力

李英锋

据3月7日《扬子晚报》报道,近日,江苏无锡中院、无锡妇联等部门联合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就人身安全保护令电子化执行场景进行了演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到社区报备后,可能影响其人身安全的对象与其距离超过限定的“阈值”,就会触发报警,系统会自动推送信息提醒并处置……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暴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人们法治意识和反家暴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数量和发出数量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人身安全保护令多对禁止被申请人的相关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如禁止接触申请人,禁止进入申请人的住所等。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将这些禁令要求落到实处?如何确保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要求?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目前,法院的主要执行手段有两种:一是直接送达被申请人并释法教育;二是对违令的被申请人进行追责。公安机关及其他责任主体的协助执行手段则是对申请人进行回访、监督。应该说,这对被申请人的行为能够起到一定的制约、倒逼、震慑作用,但在实时性、及时性、保护力度等方面仍存短板。

如此现实语境下,上述电子化执行手段,可以说是为破解保护令执行难提供了一把智能钥匙。据介绍,有了这套人身安全保护令功能模块,申请人在常住地社区报备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社工会将保护令及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该模块,由系统实时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位置信息。当系统监测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距离小于阈值时就会触发警报提醒,社工随后可以根据具体报警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相比传统的人身保护令,智能模块的监测更实时、准确和高效,也能够对被申请人形成更大的监督压力,进而更好保证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电子化执行是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方式的创新和升级,其对预防和制止暴力行为再次发生、保护相关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可能产生的实际效果,值得期待,相关经验也值得好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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