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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看点!依法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检察日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敏 刘效金)“被申请人王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对女儿实施侵害行为,且王某在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王某的行为及精神状况均不宜作为监护人。”近日,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支持起诉,法院判决撤销王某的监护权。这是淇滨区检察院适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办理的首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2022年6月,王某在家中对女儿小雪(化名)实施了侵害行为。5个月后,淇滨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考虑到小雪的身心均遭受严重创伤,淇滨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多次为小雪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并约见小雪的母亲刘某,向其送达《申请撤销监护权告知书》,告知其有权申请撤销王某的监护人资格。此外,该院未检部门将此案线索移送至第二检察部。

在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刘某表示希望通过诉讼撤销王某对4个女儿的监护权,并请求检察机关给予帮助。检察官指导刘某收集刑事判决书等相关证据,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刘某提起诉讼的同时,该院依法向法院递交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

针对刘某一家人的困难状况,淇滨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刘某提供司法救助金,并主动走访刘某居住地附近的企业,帮助刘某找到一家合适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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