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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消息!对无效“加班”,除了怒怼还需多方合力“破局”


【资料图】

原标题:对无效“加班”,除了怒怼还需多方合力“破局”

近日,疑似“中国电科员工因清明节被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聊天记录在网络上热传。(4月5日《新京报》)

据网络上曝出的聊天截图显示,事情起因是,员工陈某因被领导安排清明加班而暴怒,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积攒的怨气一并发出,引起了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纷纷要求辞职。随后四川省与成都市总工会介入,表示会积极跟进,认真核查相关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月5日下午,中国电科官方回应此事称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又是高强度加班,又是一人怒怼领导、员工集体请辞……实事求是地说,无论当事人所说的是不是都属实,涉及的公司是否为舆论所指的中国电科成都区,网传群聊当事人是否为中国电科员工,此事折射的当下企业管理中要求员工“无效加班”的病态一面却是不争事实。而此事之所以会击中众多网友的怒点、引发网友的共鸣,一言以蔽之,正如有的网友所言:天下打工人苦无效加班等职场乱象久矣。

本来对于打工人来说,假期就是格外珍贵的时间,如果是一些必要的加班安排倒也无可厚非,但那种纯消耗、无意义还违法的加班,显然让人无法接受。据此,有法律专家对聊天截图进行分析后认为,如果员工陈述实际情况是事实的话,该公司涉嫌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长期以来,“加班不可怕,就怕加班有文化”虽是流行于职场的一句戏谑之言,却也很大程度反映了不少打工人的无奈。在有的管理者眼中,员工似乎只是不同岗位的“螺丝钉”,工作只能按照领导意愿行事,不能充分表达内心诉求。而由于众多现实原因,大多数员工也是选择做“沉默的羔羊”。从此角度看,打工人“陈某”“横空出世”成为嘴替引发网友共鸣和支持,也就不难理解了。

实际上,笔者以为涉事双方只要换位思考,事情原本可以换一种方式解决。不管怎样,无论是寄希望于年轻人改变职场陋习,还是乐见陈某回怼不合理加班等要求,背后彰显的其实是一种对活性和充满人性化的职场生态的期盼。

对此,企业管理层作为职场规则的制定者、职场文化的谱写者理应对镜自照,对于超长或无效加班之类的职场陋习加以纠正。不妨构建一种合理的沟通机制,让企业管理层俯下身子多倾听一线员工意见,让下属员工敢于对问题直言不讳。政府相关部门要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通过专项集中政治和不定期动态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能任由无效加班文化成为企业潜规则。各级工会组织也需畅通职工维权渠道,切实保障职工应有合法权益。而对员工来说,在理直气壮抵制无效加班文化的同时,也应注意方式方法,学会用法律维权。(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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