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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玩失联 法官上门执行促和解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雷洁

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公告、送达通知……对于法院执行干警来说,每一起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都需付出艰辛的努力,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片由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提供

案情回顾

2017年,江城花费50万元从李刚处购买了一台挖掘机,使用一年后打算转让,却发现挖掘机是李刚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买的,贷款还没有还清,导致无法转让。

江城找到李刚,想将挖掘机退还给李刚,并要求李刚退款。李刚认为,江城已使用挖掘机一年,不可能按照原价退款。由于江城之前欠了王才38万元,最终3人协商,江城将挖掘机退还给李刚,李刚向王才支付38万元代为偿还江城的欠款。

2020年4月,李刚将挖掘机收回并与王才签订协议,约定李刚欠王才38万元,分3次付清,如未按时支付,则需承担违约金5万元。时至2021年6月,李刚向王才支付了24万元,剩余14万元迟迟没有给付,王才多次要钱无果后将李刚起诉至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经城东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刚于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原告王才欠款14万元及违约金1.5万元。后来,李刚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王才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受阻

今年3月2日,城东区法院执行局内,执行法官王法官对书记员说:“小张,李刚联系到了吗?”

“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从立案执行开始,小张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通电话了。

“王法官,李刚的电话还是打不通啊。”小张无奈向王法官说。

“接着打,今天务必打通李刚的电话。每次他都答应得好好的,有钱就会履行执行案款,结果多次食言。通知他来法院也不来,还找各种借口,总说自己在外地,到后来连电话都不接,甚至将我们的电话拉黑,这种行为太恶劣了!”王法官说。

从接到这起案子开始,王法官和小张费了不少功夫。立案后,城东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调查,发现李刚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王法官,还是没人接。”一上午,李刚的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王法官无奈地说:“别打了,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去他家看看,能不能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正一筹莫展时,王才给王法官打来电话说:“李刚有工程机械设备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工地存放。”掌握情况后,王法官决定立即前往兴海县。

强制执行

经请示城东区法院领导后,3月3日一早,城东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带领数名执行干警前往李刚位于兴海县的家。一番找寻后于当日中午到李刚家,然而家中无人。执行法官又赶到王才所说的工地,经过调查,该工地的工程机械设备不在李刚名下,而是在其弟弟名下。“决不能空手而归”,执行干警们决定就地等候,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李刚的妻子小芹回来了。

“你好,我们是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工作证,我们今天来是了解一下你丈夫李刚的情况,请你如实告知……”承办法官耐心向小芹解释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经过多次沟通交流,小芹的态度从最初的抗拒逐渐趋于缓和,并主动给李刚打电话规劝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随后李刚主动与王法官取得联系。

电话中,王法官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李刚,你要想想,成为 ‘老赖’不仅影响自身还影响子女的未来和家庭幸福。”经过法官耐心释法,3月7日,李刚带着8万元现金主动来到城东区法院,并提出将先前查封但并未实际控制的车交给法院扣押。当天还与王才达成和解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于20天后付清剩余的7万元欠款。

“我错了,谢谢你们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案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李刚对王法官和小张说。

(文中涉案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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