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聚焦 >

化解职场“生育之困”

近日,杭州女子小朱刚入职不久便怀孕,被辞退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举证中,涉事公司列举了小朱种种问题,包括旷工、失职、欺诈等,但法院认为该公司申诉理由不充分,最终判决企业支付给小朱经济赔偿20万元。

判决一出,网上声音各异,有人支持小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人认为公司招聘意味着该岗位急需用人,如刚入职便怀孕,会打乱公司发展计划,选择辞退也是无奈之举。

近年来,随着我国三孩政策出台,以及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制定,有生育意愿的人增加了。对于职场女性在怀孕期间的权益,法律也予以了全面保护,免除了她们的后顾之忧,从上述案例中法院的判决可见一斑。

尽管最终小朱胜诉获得赔偿,但这样的事情或许还会在许多地方上演。如何避免此类矛盾发生,值得每家企业和每名年轻的职场女性深思。一方面,双方必须加强沟通,从招聘到入职,对于员工心理和行为的变化,企业应该及时掌握,随时做出调整。员工也不用刻意隐瞒生育计划,以便用人单位留出充足的应对时间。另一方面,企业也不能对年轻女性员工抱有“职场歧视”,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理规划用人需求、调整用人结构,才能让企业发展得更长远。

同时,有关部门可以考虑从税收减免、稳岗补贴等方面为企业减压,让企业在出现女性员工怀孕、生产、休假时不至于人手紧缺,压力陡增,让企业少一些后顾之忧,消除企业在招聘女性员工时的顾虑。(陈璋)

标签: 合法权益 职场歧视

相关阅读